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 六枝特区中心城区废旧物资 回收站(点)整治搬迁的通告 六府通告〔2019〕12 号
2019-10-14 22:30:39 六枝融媒体中心
  •  广大市民: 为改善市容市貌,优化城市环境,确保顺利实现六枝特区城 市管理“两提一树”“创文”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目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10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六枝特 区中心城区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整治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应具备合法经营条件、符合消防安全 标准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须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前停止经营。逾期未主动关停的,由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 急局、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六枝分局等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二、严禁违法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各背街小巷、各居民小 区内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活动。凡在上述区域经营的站点,须 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前自行关闭或搬迁至指定地点(四角田矿、 大用矿物资回收站)。

    三、回收站点应自觉规范经营活动,严禁污染环境,破坏市政设施,影响市容市貌,收售违禁物品和销赃、窝赃。凡有上述 行为的,由特区公安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市生态 环境局六枝分局等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相关执法部门将加大对中心城区 废品回收经营活动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2019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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