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六枝特区对2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督促开展生态补偿,7名非法捕捞者采取增殖放流的生态修复补偿方式到案发地投放鱼苗。
在现场见证的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杨仕宁说,此次督促开展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增殖放流行动,采用生态补偿机制修复珠江水域渔业生态,体现了恢复性司法理念,在惩戒非法捕捞行为的同时有助于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今年4月,蒋某某等人未经捕捞许可,在禁渔期到禁渔区域内的高桥村河道和雨海村严家桥河道使用电鱼工具进行捕鱼,接到群众举报,被民警现场查获。六枝特区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后认为,蒋某某等嫌疑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不仅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还破坏了水域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办案人员在对蒋某某等人提起公诉的同时,还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请法院对嫌疑人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承担因电鱼所导致的水域潜在鱼类损失生态补偿责任。案件经开庭审理,判决嫌疑人向造成生态破坏的水域投放价值7000余元的鱼苗,共计15000余尾。
当天上午11时许,经过工作人员对鱼苗进行检验后,7名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地投放了鱼苗。这是在六枝境内第一起非法捕捞的刑事案件。
此次督导非法捕捞嫌疑人开展增殖放流生态补偿,即对嫌疑人起到惩戒警示作用,又对于改善水域渔业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平衡有着重要意义。
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应雄
编辑:代艳 袁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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