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维权案例(一)
履约须讲诚信,违约理应担责
消费者朱女士于2019年1月9日与某建筑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交付11万元后,要求建筑公司3个月完工,2019年5月25日,该公司为朱女士房屋安装的落地窗发生自爆,朱女士联系该公司要求处理被无故拖延,朱女士随即向六枝特区消费者协会落别分会投诉,要求该公司更换落地窗,并在玻璃上贴防爆膜。 接到投诉后,经六枝特区消费者协会落别分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后,该建筑公司为消费者朱女士免费更换落地窗,并赔偿朱女士1000元,朱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来源:六枝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