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特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巡查过程中发现,人民南路、那平路有人大量张贴“旺铺出租”的野广告。在收集乱贴野广告的证据后,电话通知张贴野广告的梁某某到特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接受处理。
经查,梁某某系六枝特区某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4月6日开始在人民南路、那平路等路段电线杆、电箱、墙面上张贴野广告,共计100余张。
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300元,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对张贴的野广告进行清理。下一步,特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野广告的处罚力度,为全区人民营造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
通讯员:李森凯
编辑:王薇 侯冬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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