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嘉年华农贸市场周边车辆停放公告
为营造我区创建全省文明城市良好交通氛围,落实“文明在行动 , 满意在贵州”活动要求,结合嘉年华农贸市场实际, 现将嘉年华农贸市场及周边车辆停放规定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人行道上停车,结合嘉年华农贸市场实际,可以在施划有停车泊位的停车位上和停车场停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注:群舸大道是设置有禁停标志的路段)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转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为规范管理并方便群众实际需求,嘉年华停车场对外提供停车服务, 收费标准由物价核准部门确定。
四、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的,六枝特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六枝特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5月20日
编辑:刘秋伶
执行监制:韩江峰
总监制:吴国琴 卢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