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枝特区 2020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 平,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 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 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0〕17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六枝特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急围绕教育强区战略, 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深入推进依法治教,构建公办、 民办中小学校平等发展的良性机制,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 好教育生态。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按照公布的 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严禁跨片区跨范围招生,严格遵 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面试、面谈、测试、 推优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各乡镇中小学要落实好“小 升初”整班移交工作,杜绝因整班移交出现辍学、失学现象。
2.坚持落实均衡编班。要严格均衡编班,不得按学生的学业 成绩进行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均衡配置教学师资,促进教育公平。在正式开学报到、学生分班名单公布 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考试、面试等。按照省教育厅要求, 从 2020 年起,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3.坚持按照划片招生。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上下 学交通状况、城镇化发展、户籍制度改革、易地扶贫搬迁等因素, 按照就近原则,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区直义务 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由特区教育局统筹划定,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范围由中心校统筹划定,并报特区教育局备案。
4.坚持严格控制班额。学校要根据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等合 理核定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额。2020 年秋季入学的义务教 育学校班额不得超过 56 人(含 56 人),鼓励一年级不超过 45 人,七年级不超过 50 人,确保在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 大班额。
5.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 招生、同步录取,根据特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进行预登记和入学。 严禁民办学校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应首 先通过直升招收本校自愿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 再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二、招生安排
(一)入学审核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审核机制, 做好学生入学资料的现场审核工作,收集好符合条件预登记人员材料,以备核查。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 2014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未入学适龄儿童;初中 七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学生。学校不得私自 增减招生入学要求和流程,不得私自改变入学预登记时间。
(二)同步招生 六枝特区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按照特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 围由学校组织预登记,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 女一年级和七年级在教育局进行预登记。小学一年级常住人口预 登记时间:2020 年 8 月 10 日至 12 日;初中七年级常住人口预 登记时间:2020 年 6 月 20 日至 21 日;符合条件进城务工(经 商)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和七年级预登记时间:8 月 15 日至 16 日,登记地点在特区教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大厅。不在 规定时间内预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开学时间按照省教育 厅、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各乡镇一年级和七年级预登记由中 心校统筹安排。招生入学预登记统一使用《六枝特区 2020 年义 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表》。属于挂靠家庭户的(集体户除外),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其中一方随入学子女挂靠,且到 2020 年招生入学预登记时挂靠时间须满足 3 年以上(含 3 年),才能 到户籍地址所属划片学校预登记入学。
(三)入学条件
1.常住人口提供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不动产登记 证)或经房管部门验章有效购房合同及户口簿。若户口簿或房屋产权证(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有效购房合同)中实际居住地址不 详的,需同步提供村(居)委会证明材料。
2.非六枝特区户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就读公 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中心城区持续 合法居住和务工 6 个月(含 6 个月)以上,须提供本特区居住证 原件(居住证至少连续满 6 个月以上)和户口簿。
3.六枝特区户籍到中心城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需提供的资料:属务工的提供由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户口簿、 合法的劳务合同、工资发放凭证(3 个月以上)、用人单位在社 保部门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1 年以上);属经商的提供由居委 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截止预登记时办证 时限已满 6 个月以上)原件。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实际购房或自建房常住,却 没有房产证或房屋不动产登记证的,提供相应材料到招生范围学 校预登记:有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提供 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有《商 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在房管部门签约备案、无《商品房买卖合同》 的业主,提供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购买卖协议、交 房款票据、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属划片招生范围内自建房的, 需提供户口簿、与户口簿一致的土地使用证、居委会出具的居住 证明。
以上提供的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扰乱招生秩序。如发现提供材料 为虚假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入学。重点做好 12 个易地 扶贫搬迁安置点教育保障,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做好搬迁户子女就 学衔接工作,确保所有搬迁户适龄子女“全覆盖、零门槛、无障 碍、不落一人”地顺利入学。
(二)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 女就学,学校要接收安置好特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随迁子女,不 得向随迁子女设置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要求。随迁子女入学由 特区教育局预登记后统筹安排,区直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划片范围 招生后空余的学位用于解决随迁子女等入学问题。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读。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 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对于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 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 不得拒绝;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对于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采用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 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除经特区残疾人专家委员会评 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外,做到应入尽入。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市、 特区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按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属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 察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援鄂医疗队成 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户口簿、居委会出具的居住 证明、对应其类型情况的有效证件或文件等,凭以上材料到招生 范围学校登记入学。
(五)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学校要进一步 做好“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监控,同时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 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 非法办学行为。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 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对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做好政策宣讲 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 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特区教育局或所在乡(镇)政 府、街道办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 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返回户籍所在地就 读的,按照划片招生属地原则统筹安排,并在 10 个工作时内完 成学生学籍转接。
(六)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处理好 因中心城区改造搬迁的子女入学问题。结合户籍、住址变更和尊重历史的客观实际,处理好因新建或改扩建时征用土地等招生入 学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化解招生入学矛盾,以划 定的招生范围为基准,保障积极支持城区改造和新建或改扩建家 庭的子女有学上。
四、抓实抓细控辍保学
(一)强化入学责任。学校要严格落实“双线”责任制、“七 长”负责制,建立联控联保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摸清适龄 儿童底数,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 求,科学运用《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指南二十条》《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劝返复学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教 函〔2019〕554 号)《六枝特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六枝特区义务> 的通知》(六教通字〔2020〕89 号)等,切实做好辍学学生的 劝返复学和已复学学生的稳定就读工作。
(二)加强学籍管理。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中小学生学 籍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要充分运 用学籍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招生、转学、辍学及疑似辍学等情况, 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 术支撑。要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人班一致、及时标 注”的原则,不得存在挂靠学籍和无学籍学生,不得为违规招收的 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 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制度是党中央、 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 扣抓实抓细抓落实。特区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 组,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 善招生政策和制度规定,从严从实规范招生行为和程序,全面推 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中心校、区直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 组织机构,要成立政策咨询、信访维稳、风险防控等工作专班, 确保 2020 年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 纪律要求,坚决禁止通过考试、面试、面谈、测试、推优或擅自 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要完善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 向性问题。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纪律要求,构建良 好教育生态。
(三)强化招生宣传。中心校、区直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大招 生宣传工作,要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密切协作,积极做好正面 宣传,将招生范围、入学登记时间、地点、入学条件及招生咨询 电话等内容提前向社会公布,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体 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招生入学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直义务教育学校要进一步扩大招 生宣传范围,将相关招生宣传资料张贴至村(居)委会或住宅小 区。
(四)严格违规查处。各学校要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特区教 育局与特区人民政府督导室将开展专项督查,严肃查处招生入学 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后果的学校, 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等,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 将违规招生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负面扣分。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 依照有关规定停止当年招生或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特区教育 局将畅通举报渠道,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5317839(基 教股)、5317081(纪检室)、5322784(督导室)。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之前文件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 的,按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1.六枝特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2.六枝特区 2020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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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六枝特区教育局
编辑: 王证朝
执行监制:何勇
总监制:吴国琴 卢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