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岩脚镇人民政府
关于纳晴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迁坟
公告
由于纳晴高速公路(岩脚过境段)前期项目场站征拆急需开工,在该项目范围内的坟墓需要拆迁(目前涉及:岩脚镇高桥村骂拢寨后面严家冲),请在该项目范围内的坟主,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迁出;补偿标准暂按六盘水市府发〔2012〕19号文件执行(如果新文件出台,新文件上的赔付标准高于〔2012〕19号文件的赔付标准,则按新文件执行。
如果新文件的赔付标准低于〔2012〕19号文件的赔付标准,则多赔付部分不用退回),公示期为15天(即:2020年9月7日起至2020年9月21日止)。逾期将由岩脚镇人民政府按无主坟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858——5500490
特此公告
岩脚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
来源:岩脚镇人民政府
编辑: 罗开国
执行监制:韩江峰
总监制:吴国琴 卢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