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六枝法院落别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解决了群众的揪心事。
原告杨某某今年12岁,是落别乡某小学六年级学生,2020年10月20日下午放学后,学校组织球队进行分组训练,训练过程中原告杨某某扑球时右手受伤。由于杨某某父母在外务工,原告杨某某与妹妹独自在家生活。2021年3月,原告母亲杨某回家后,发现孩子的右手小拇指异常,但医院检查后才发现杨某某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期,导致右手小拇指变形。2021年4月27日,杨某到落别乡政府进行上访无果后,诉至法庭要求学校和老师赔偿损失50000元。
接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发现,原告除了有一份信访登记表和学校出具的一份情况说明,其他证据都不能提供。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原告的诉请可能会被驳回。看着流着眼泪的杨某,承办法官心有不甘,立即联系学校,了解到学校投有保险,于是联系乡综治办、信访办、调解委员会、保险公司、学校等人员到场进行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温情调解,保险公司出于人道主义终于同意赔偿原告损失6000余元,并当庭履行。至此,案件得以成功化解在诉前。
杨某含泪拉着法官的手说道:“感谢法官,维护了我孩子的合法权益,解决了我的揪心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成长,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六枝法院始终保持初心不改!
来源:六枝法院
编辑:罗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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