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六枝法院综合审判庭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主动性,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2014年9月,原告阮某与黄某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约定双方共同财产房屋一套归原告所有,被告配合原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不支付抚养费。婚后,原告联系被告要求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双方产生其他纠纷,一直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协助办理房屋变更登记。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到被告,将原告的诉讼请求向被告释明,被告称原告一直不管孩子,且要求原告偿还借款10000元后才同意办理房屋变更登记,原告表示不同意,电话调解未成功。
5月13日,开庭前,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从婚姻家庭等法律关系向原、被告说法明理,原告表示同意支付,但因经济困难,请求分期支付,因被告情绪激动,要求原告立即支付10000元,否则不同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调解陷入僵局。为能有效化解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重新调整调解思路,由两名人民陪审员单独向原、被告作思想工作,经过人民陪审员耐心细致的明理释法,1小时后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原告立即支付被告10000元,被告即日协助原告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庭后,原、被告均表示:感谢法官和陪审员为我们着想,帮忙解决我们的烦恼。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六枝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细化便民措施,推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六枝法院
编辑:罗开国
执行监制:韩江峰
总监制:吴国琴 卢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