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融媒】10月1日起,《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实施
2022-06-21 09: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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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批复

    黔府函〔2022〕81号


    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


      你们《关于呈请审定〈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发布实施的请示》(黔环呈〔2022〕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由你们按程序予以公布并牵头组织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王薇

    值班主任:曾令艳

    执行监制:何勇

    总监制:吴国琴 卢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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