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底以来,曹某铭设立江苏爱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 “爱晚系”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老龄产业”为幌子,由组建的负责集资的团队向有养老服务需求的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夸大经营规模、投资价值,并许诺给付年化收益率为8%—36%的高额回报。
在公园、菜场等老年人活动区域发放小礼品吸引关注,邀请老人到公司参加活动; 向老人不断灌输新型养老、金融养老的概念,宣传老龄健康、老龄金融各类养老项目; 使用极少数集资款设立根本不具备养老条件的养老社区、打造居家服务项目等,组织老年人参观、试住……
打着各式招牌,骗取老人“棺材本”的养老骗局不止曹斌铭一人。 检察机关提醒,投资养老产业时注意辨识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依法理性开展金融投资活动—— ● 社会公众投资养老产业时,要根据公司企业经营状况、宣传项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许诺回报或分红、许诺的回报或分红是否超出合理范围、是否具有给付所承诺回报的盈利能力等方面,分辨融资活动是否属于吸收公众存款、公开发行证券等公开募集资金行为甚至诈骗行为。 ● 对于公开募集资金行为,还要进一步了解相关公司企业是否具有相应金融业务许可,判断是合法融资还是非法集资。 没有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许可,以入股、投资、预定等名义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其他投资回报,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吸收资金的,就是非法集资,不能因其以养老产业政策、公司前景、承诺高额回报等为噱头,就误以为是合法业务,不顾风险进行投资。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编辑:王薇 值班主任:曾令艳 执行监制:何勇 总监制:吴国琴 卢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