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特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对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厨余垃圾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1000元。
3月14日,特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平寨大街有车辆收运厨余垃圾。经特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车无任何收购、运输许可清运厨余垃圾的手续。车内共有9个厨余垃圾桶,其中2只桶己装满厨余。车主彭某表示,回收的厨余垃圾是河湾村王某制作烤鸭所产生的废油。
彭某非法收购运输厨余垃圾的行为违反了《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特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决定对彭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编辑:王 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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