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巡察期间信访受理渠道,十二届特区委第六轮巡察公开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设置举报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问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重点岗位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两委”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