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加大典型违法案例和重大事故隐患曝光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六枝特区2024年常态化“打非治违”打击治理重点及工作措施》《六枝特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工作部署,特区安委办通报3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强化震慑效力。
案例一:
基本案情:2024年2月1日,六枝特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到相关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开展经营场所安全检查时,现场发现六枝特区岩脚镇某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未在许可的经营场所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处理结果: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肆仟元的处罚。
案例二:
基本案情:2024年5月10日,六枝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X226线K19+500处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某砂石厂有限公司允许超载车辆出站。
处理结果: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基本案情:2024年6月21日,六枝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六枝特区高铁站例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龙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
处理结果:龙某上述行为违反了《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六枝特区交通运输局对龙某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六枝特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辑:唐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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