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正成为黄浦更闪亮的名片
2020-06-28 11:11:05 宋梅 陆伟国

  • 6月22日上午,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三场交流片会在我区举行。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培新,黄浦区副区长左轶梅出席会议。市司法局依法治市秘书处、法治督察处、法治调研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干部,黄浦区、静安区司法局主要领导,浦东新区、徐汇区、长宁区、崇明区司法局分管领导、有关科(处)室负责人近三十人参加。

    会上,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反馈了2019年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情况,并就更大力度推进2020年本市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进行了部署。黄浦区、静安区、浦东新区、徐汇区、长宁区、崇明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分别就各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的体会、近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以及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难点,作交流发言。

    6月19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布了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公示名单,黄浦区入选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公示名单。记者从交流会上了解到,这份认可来之不易。

    早在2012年,我区就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动了依法治区顶层设计:区委印发《中共黄浦区委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黄浦实施意见》、区人大作出《黄浦区人大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黄浦决定》、区政府制定《黄浦区人民政府推进依法治区“十三五”规划》以及《黄浦区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黄浦三年行动计划》。同时,区委区政府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抓落实推进,区政法委书记每月实地调研并督察重点法治建设项目的推进情况,黄浦区还通过和华东政法大学共建的依法治区评价体系研究中心,对每年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可以说,法治政府建设区级层面顶层设计的完成,以及多位区级领导亲自挂帅“督战”,都为后续各项城区治理法治化实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8年来,在区、街、居三级共同努力、各智能部门联动协作下,我区通过法治政府建设项目化运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创新社会治理法治化,并形成了多个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案例和社区治理创新实践。比如,“拆违十条”“承重墙治理20条”“共享单车治理33条”等样本经验。其中“拆违十条”获得了2017年上海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再如,半淞园路街道业委会法治评估项目荣获2018年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之后又在全市率先推出了《住户守则》;五里桥街道“三会制度”(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荣获2018年度民政部全国100个优秀工作法;南京东路街道“小型住宿治理七步法”荣获2019年度上海市法治建设优秀案例。

    下一步,我区将以入选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公示名单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推进夯实街道基层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等工作,使法治更好地成为黄浦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闪亮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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