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盘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团队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对被执行人朱某采取拘留的过程中,“偶遇”该案另一名被执行人朱某甲及另一件案件的被执行人朱某乙,并成功对三人采取拘留措施。
去年年6月,朱某甲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吴某某借款5万元,朱某作为担保人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后因朱某甲未按期偿还借款,2019年1月吴某某向盘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明确由被告朱某甲于6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5万元及利息7000元,被告朱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调解书确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朱某甲、朱某并未按期偿还借款,原告吴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朱某甲、朱某发出财产报告令和执行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二被执行人并未如期报告财产及履行义务,且规避执行。8月16日,在得知被执行人朱某在家中的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前往朱某家中,于是发生了案件开始的一幕。
(特约记者 蒋传林 报道 )
编辑:杨跃波 罗从军 徐海燕(实习) 余明丽(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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