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络平台成为了人们日常宣泄的渠道,适当的发泄情绪无可厚非,但是过当的言论,甚至辱骂他人就有可能触犯法律法规,并要为此付出相应代价。近日,盘州市一名男子因逆行被交警依法处罚,心生不满,于是在抖音上发文辱骂交警,结果被行政拘留10日。
事件发生在9月2日,盘州市公安局鸡场坪派出所交警中队执勤人员在辖区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下午15时40分,刘某驾驶车牌为贵BV5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逆向驶来,执勤人员立即对刘某进行拦截,并当场对其逆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刘某逆向行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受到处罚后的刘某,心生不满,便将执勤人员开出的处罚决定书拍照发抖音,并附文“他*的今天被狗咬了”。当其他网友评论该视频时,刘某回复网友评论再次对交警进行辱骂。
9月4日早上,鸡场坪派出所交警中队工作人员在使用抖音app软件时,恰好刷到该条抖音视频,随即电话通知刘某来到鸡场坪派出所办案区调查。经核实,该抖音号确为刘某抖音账号,刘某对此事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盘州市公安局鸡场坪派出所给予刘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盘州交警提示:驾驶人在遇到民警纠正违法行为时,应依法接受处罚,及时消除违法行为,如果对处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网络平台非法外空间,每个公民都应当对自己的网络言论承担起责任,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辱骂并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行,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特约记者 易芊伶 毕亚金 报道)
编辑:杨跃波 罗从军 徐海燕(实习) 余明丽(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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