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红果东湖安居小区一带有猴子出现,森林公安几次救助未成功,为确保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若业主发现猴子进入家中,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关闭门窗并迅速报警,森林公安将第一时间救助处置。
2、各业主务必关闭门窗,防止猴子入室破坏家中物品。同时,看管好小孩、老人,确保安全。
3、经初步观测,小区内出现的猴子为猕猴(学名:Macaca mulatta),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主要特征是尾短,具颊囊。躯体粗壮,前肢与后肢大约同样长,抓握东西灵活。头部呈棕色,背部棕灰或棕黄色,下部橙黄或橙红色,腹面淡灰黄色。以树叶、嫩枝、野菜等为食,也吃小鸟、鸟蛋、各种昆虫和其它小动物。
4、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报警电话(0858110、0858—3698810)
盘州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10月12日
编辑:杨跃波 罗从军
(实习: 徐海燕 彭浪浪 宋子茹)
责编:肖园园
监制:许 波
总监制:林昌媛
获取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盘州人民广播电台、盘州电视台、《盘州发布》、《盘州时讯》、抖音-盘州全媒、微博-盘州全媒
投稿联系电话:3634621 投稿QQ:2160543673 邮箱:pxtv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