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会为首的“家族式”涉黑案二审维持原判
2019-10-25 09:54:28
  • 10月21日,盘州市人民法院受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依法对被告人杨会、蒋文雍等九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罪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维持原判。

    被告人杨会、蒋文雍、杨亮、杨鸿、夏娅明、夏克宇、杨华英就原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后,由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期间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杨会、蒋文雍、杨亮、杨鸿、夏娅明、夏克宇、杨华英,听取辩护人的意见。ec6aff8caf894f028dc47947dd4522bb.png

    该案经两级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以来,被告人杨会、蒋文雍等人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以血缘、亲缘及经济利益为纽带,逐步形成了以杨会为首,被告人蒋文雍、杨亮、杨鸿、夏娅明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夏克宇、唐益、杨华英、穆贵飞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操纵、经营赌博场所的家族式黑社会性质组织。

    94db1b7431e54228a2ccbed19c65717a.png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民事判赔合理,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对“黑老大”杨会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被告人蒋文雍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侮辱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二年不等的刑罚,没收被告人杨会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判处罚金共计人民币七十万九千元,并对赌资、违法所得、冻结查封扣押在案财产进行处置。

     (通讯员:路腊梅 郑杰 报道)



    编辑:杨跃波 罗从军 

            (实习: 徐海燕 彭浪浪 宋子茹)

    责编:肖园园

    监制:许 波 

    总监制:林昌媛

    获取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盘州人民广播电台、盘州电视台、《盘州发布》、《盘州时讯》、抖音-盘州全媒、微博-盘州全媒

    投稿联系电话:3634621 投稿QQ:2160543673   邮箱:pxtv1@126.com

全部评论
延伸阅读
银杏T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