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泣的老人在司法所调解下解决了赡养问题
2019-12-03 10:51:08
  • 近日,盘州市坪地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民政办、格青底村委一起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

    该案中,申请人聂某团今年89岁高龄,身体还算硬朗,但是腿脚不便,生活无法自理等问题。其老伴多年前去世,二人共育有5子2女,子女们早已成家立业。本应颐养天年的他,最近却因为赡养问题与子女们发生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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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89岁的聂大爷来到坪地司法所,哭着向工作人员诉说生活困难且部份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司法所立即受理该案件。

    聂大爷无人照料,首要解决的是老人的吃住问题,于是联系到他所有的子女进行协商。调解当天,司法所、派出所、民政办、格青底村委联合调解了此事,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首先对聂大爷的子女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释明了《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告知他们赡养老人是子女的应尽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同时老人也应当考虑子女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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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调解员建议7个子女在赡养时要主动与老人沟通,尊重老人的想法和需求。经过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一、四儿子聂某选自愿赡养老人6个月抵消2018年至今未出的赡养费,这6个月其余几家当事人不出赡养费;二、从四儿子赡养满6个月之日起(2020年5月21日),其余五家当事人轮流赡养老人,每家3个月,赡养期间保障老人饮食、卫生事宜;三、大儿子、二儿子媳妇、五儿子不便履行照看老人的义务,在三儿子家期间,每户(除四儿子外)自愿每月出200元请三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四、轮到接送的时候,当月赡养人负责到上月赡养人家中去接回老人,大儿子、二儿子媳妇、五儿子三户必须有一人参与接送老人;五、聂某团若生病住院,聂某团的五个儿子共同承担住院费用及生活护理费。

    (通讯员 陈海  报道)



    编辑:杨跃波 罗从军    瞿娥(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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