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有关任免案。
决定免去:
陈鸣明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职务;
王立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路良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李三旗为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任;
杨茂林为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何萍为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袁惠民为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黄金为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熊德威的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职务;
王扬的贵州省水利厅厅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扬为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周宏文为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杨同光为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樊新中为贵州省水利厅厅长。
决定免去:
卢飏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管劲松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石瑛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勇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
刘力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吴英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杨滨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来源:多彩贵州网
编辑:杨跃波 罗从军 谢吉文(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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