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盘州市部分公共场所和公共活动实行管控的通知
2020-01-26 16:55:52

  • 重要通知


    盘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部分公共场所和公共活动实行管控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办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红果经济开发区、盘北经济开发区、盘南产业园区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属各平台公司:

    2020年1月24日20:00省政府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公众交叉感染和降低传播风险,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决定对部分公共场所和公共活动进行管控,具体要求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市各景区暂停对外营业。

          二、全市所有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含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健身场所、KTV及歌舞娱乐场所、农家乐、民宿、棋牌室、网吧、培训机构、游戏游艺场所、洗浴场所等)暂时关闭,文化活动一律取消;一律不得新增审批演出活动,已经审批的演出活动一律取消,并做好退票善后工作。

          三、全市各旅行社、酒店对湖北来我市的旅客取消行程,退订酒店的,应做好全额退款服务,不再接待湖北旅游团队和散客。对已经抵达的湖北疫区旅客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四、全市所有宗教场所(含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相关活动取消。

          五、全市所有省际、县际等县外客运车辆全部暂停运营。

          六、全市各乡(镇、街道)所有赶集活动全部暂停。

          七、暂停农村集体聚餐、操办酒席、家族聚会、群众自发民间传统习俗等活动。

          八、自2020年1月26日16:00起,禁止全市各餐饮服务单位承办一切酒席,凡违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重从快处理。

          九、全市的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车站等人员

    密集场所要执行每日定时消毒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消毒执行

    情况,接受市民监督。

          十、暂停的活动和关闭的场所恢复日期另行通知。

    为高效收集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全面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现公布盘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咨询及举报电话如下:

    盘州市卫生健康局:0858-3638429(咨询服务)

    盘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0858-3393609(举报投诉)



    盘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





    编辑:罗从军   谢吉文(见习)

    责编:易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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