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
就医费用个人“零支付”
根据国家、省、六盘水市医保有关政策,盘州市医疗保障局对确诊或疑似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将诊疗所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诊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全面兑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政策后,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全额承担。
我局将全面解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后顾之忧,全面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确保病有所医,医有所保。
服务电话:盘州市医疗保障局
0858-3636100;0858-3638102
编辑:罗从军 林虎光 谢吉文(见习)
责编:易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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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制:林昌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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