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森林公安局
关于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的公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贵州省、六盘水市森林公安机关开民打击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盘州市森林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打击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实行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举报:
一、举报内容
(一)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宾馆、饭店、酒楼等;
(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集散地、农贸市场、花鸟市场、驯养繁殖场等;
(三)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四)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人员。
(五)其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电话、信函或直接到盘州市森林公安局各派出所举报。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市公安局:0858—110;市森林公安局:0858-3698811;市森林公安局红果派出所:0858-3698810;市森林公安局刘官派出所:0858-3430190;市森林公安局竹海派出所:13985374173;市森林公安局保田派出所:0858-3360050;市森林公安局石桥派出所:0858-3850555;市森林公安局柏果派出所:0858-3544660;市森林公安局淤泥派出所:0858-3570065。
为全面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狙击战,保障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
特此公告!
盘州市森林公安局
2020年2月1日
编辑:罗从军 林虎光 谢吉文(见习)
责编:易俊
监制:许波
总监制:林昌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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