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办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市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红果经济开发区、盘北经济开发区、盘南产业园区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坚决遏制疫情传播,维护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贵州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春节后全省各级机关单位干部职工返岗上班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赴省外的公职人员管理防护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盘州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加强我市春节期间赴省外的公职人员管理防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各部门接本通知后,第一时间通知春节期间赴省外的公职人员就地隔离(医学隔离、居家隔离)观察14日,暂不返回盘州市。14日后根据疫情动态情况,再另行通知。
二、全市春节期间赴省外返程途中和返回盘州市的国家公职人员,要居家医学观察14日,结束后无异常的,经报告单位同意后可正常上班。出现发热、咳嗽、胸闷气短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并就近就地到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三、全市春节期间赴省外的公职人员隔离(医学隔离、居家隔离)期间,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外,按照休假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公休假计算。对公休假休完后还在隔离(医学隔离、居家隔离)期间的,隔离时间不算作事假。
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公职人员隔离(医学隔离、居家隔离)期间,对一些特殊岗位人员和重大工作,可以采取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妥当方式异地网络化办公,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五、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公职人员的管理,及时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公职人员,对隔离、返程、外出就医等情况实行登记报告。每个赴省外的公职人员要把报告外出情况作为疫情防控期间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如实向本单位报告,对漏报、瞒报、谎报的,要依纪依规从严迫究单位及当事人责任。遇重大事情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六、各乡镇、街道,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把文件精神通知到所辖村(居)支“两委”人员,并参照公职人员要求,上报有关情况,做好人员隔离(医学隔离、居家隔离)。
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本地本部门排查工作,认真填写有关表格(详见附件),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于2月2日(星期日)中午12:00前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联系人:李海江,电话:3632823、15519809191,电子邮箱pxzzbgbk@163.com )。请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先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正式文件待送审后,再另行通知。
附件: 1.盘州市XX(单位、乡镇街道)干部职工春节期间去向情况汇总表
2.盘州市XX(单位、乡镇街道)干部职工春节期间去向情况统计表
3.盘州市XX乡镇、街道村(居)两委干部春节期间去向情况汇总表
4.盘州市XX乡镇、街道村(居)两委干部春节期间去向情况统计表
中共盘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2月2日
编辑:罗从军 林虎光 谢吉文(见习)
责编:易俊
监制:许波
总监制:林昌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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