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关停营业场所监管措施的命令
为全面落实六盘水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转发的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印发的《关于严格落实关停营业场所监管措施的紧急通知》,最大限度减少我市人口流动,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维护公众安全,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下达命令如下:
一、对以下“六类”营业场所实行分类监管,其余营业场所一律关停
1.食品、农产品市场、超市、婴幼儿用品店;
2.农资、五金等生产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
3.电信网络、广播电视服务;
4.殡葬服务;
5.诊所药店、医疗用品及器械销售场所;
6.加油站及液化气经营;
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营业时间待定。
二、分类监管工作职责
1.卫健局负责诊所的监管;
2.工信局负责电信、移动、联通等电信网络服务网点的监管以及加油站的监管;
3.民政局负责对殡葬服务场所的监管;
4.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农产品市场、超市、婴幼儿用品店,农资、五金等生产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药店、医疗用品及器械销售场所的监管;
5.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对广播电视服务等公众服务场所的监管;
6.住建局负责对液化气经营场所进行监管。
三、关停职责划分
所有要求关停的营业场所由各乡(镇、街道)牵头负责,以村(社区)为网格,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强制关停。公安部门对关停过程中出现的阻扰、闹事等行为按规定依法处理。
四、分类监管的经营场所实现严格管理
针对上述“六类”分类管理的经营场所,各职能部门要严格管理,每日定时消毒,并将消毒记录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市民监督。所有从业人员要测量体温,做好登记。入场人员必须戴口罩,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必须做好体温测量。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做到防控工作切实有效。本令自 2020 年2月9日零时起施行,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盘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 年2月9日
编辑:罗从军 林虎光 谢吉文(见习)
责编:易俊
监制:许波
总监制:林昌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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