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涉疫情居家隔离人员妨害公务案,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据悉,这是浙江省宣判的首例居家隔离人员违反居家隔离规定、妨碍公务的案件。
2月2日上午,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巡查时,发现居家隔离人员王某某有违反居家隔离规定、擅自外出的行为,遂对其进行劝导,要求其遵守居家隔离规定,但王某某不予配合,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旧馆派出所社区民警朱某某到场协助开展劝导工作,王某某仍不配合,并用手攻击朱某某,抓伤朱某某脸部、颈部。当日,本案被告王某某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并被刑事拘留。
2月6日,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并于2月9日以王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且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并依法从重处罚,遂作出有期徒刑九个月的判决。
昨天,江苏南京开出
首张居家隔离人员违规处罚单
被处罚人有过湖北逗留史,被列为居家观察对象,然而执意外出。民警当场开具“处罚决定书”,进行严厉警告处分。
民警直言,“罚单是为了保障被处罚人的安全,也是保障更多居民的安全。这样的‘罚单’,我们不想看到第二张!”
疫情来势汹汹,
根据法律,疫情如何管理和防控?
单位和个人有哪些义务?
拒绝接受隔离,将受到哪些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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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关键的时期,
希望大家都保持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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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来源:人民日报、央视新闻)
编辑:罗从军 林虎光 谢吉文(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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