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对女警察的特殊培训
2020-04-13 09:42:41
  • 4月10日,盘州市人民法院的女法官到盘州市公安局对办理性侵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女侦查员进行了一场特殊的业务培训。

    当前,未成年遭受性侵案件日益受到社会关注,案件办理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不注重对性侵未成年被害人隐私权的保护,极易让未成年被害人在性侵害后再次遭受更大的心理创伤和精神压力。

    5f02becaa1064b9080ca29dff90cbde5.png此次培训由盘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办理未成年案件的员额法官司春艳主讲,她以“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依法调查取证的同时,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及合法权益”为题,围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及特点、目前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调查取证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该类案件应如何调查、收集、固定证据等方面进行详细地讲解,重点讲解了如何询问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包括询问语气、态度、行为动作等。同时提出应从实体及程序两方面对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及隐私进行保护,以取证程序的合法性促进实体审判的公正性,使犯罪的人依法接受法律的严惩,从实体判决结果上保护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培训中,法官还对在取证过程中如何发挥女性细心和体贴的优势,做好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疏导和安抚,以及如何更好地保护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培训,加强了公安和法院的协作沟通和联系,体现了两家在各自履职的同时,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共同提高此类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水平,使有罪的人依法接受法律惩罚,最大限度的保护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及隐私,避免其遭受二次伤害。

    (全媒记者 敖盛良 通讯员 司春艳 报道)



    编辑:罗从军  谢吉文(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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