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盘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及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
2018年3月14日,被告贵州某煤矿因经营需要,向原告缪某某借款150万元,双方约定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借款期限5个月,被告向原告出具书面借款借据。2018年3月21日,被告再次向原告借款200万元,约定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借款期限5个月,被告再次向原告出具书面借款借据一份。两次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均未偿还借款,原告多次催要本息无果,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与双方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沟通,认真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考虑到本案事实较为清楚,且双方当时人均有调解意向,开庭当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于2020年5月1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50万元,于2020年6月10日前支付借款利息168万元。
通过调解,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实现了案件的快审快结,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全媒记者 敖盛良 通讯员 包彦龄 报道)
编辑:罗从军 谢吉文(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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