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核酸检测的要求,保障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有需求人群“愿检尽检”。我委现将全省目前具有相关资质、可以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一、 疾控机构:10个
二、 医疗机构:25个
三、 独立设置医学检验机构:4个
来源: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罗从军 谢吉文(见习)
责编:易俊
监制:许波
总监制:林昌媛
获取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盘州人民广播电台、盘州电视台、《盘州发布》、《盘州时讯》、抖音-盘州全媒、微博-盘州全媒
投稿联系电话:3634621 投稿QQ:2160543673 邮箱:pxtv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