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红果城区全面实行“十个一律”城市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0-05-14 15:23:27
  • 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红果城区

    全面实行“十个一律”城市管控措施的通告

    盘州府布〔2020〕9号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严格城市管理,整治城市乱象,结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红果城区全面实行“十个一律”城市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破损的道路、人行道板、路沿石、树池、花池、井盖等市政设施一律修补完善,缺失的树池、绿化苗木全面补栽补植。

    二、商铺一律不得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占道摆放的物品全部予以收缴。

    三、道路和人行道上乱停乱放车辆一律拖走并从重处罚。

    四、主次干道垃圾箱(斗)一律更换为密闭垃圾箱,垃圾清扫、清运及时彻底。

    五、除临时便民疏导点和夜市摊点规划区域外一律禁止摆摊设点,违规摆放的物品全部没收。

    六、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位、破损广告及残缺钢架、道路旁和小区内的私搭乱建、沿街门面在门面外设立的洗手池和拖把池等一律拆除。

    七、商铺墙体、地面以及店门上破损、过期、影响市容的宣传广告、悬挂的各类物品、“红布标”“野广告”等一律清除。

    八、建筑工地一律设置硬质围挡,出入口必须硬化且配置有冲洗设施。

    九、灭鼠毒饵站设置规范,各类场所“三防”设施合格,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到位,一律不得存在活鼠或鼠迹。

    十、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区、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十乱”整治到位,卫生死角清理彻底,旱厕全部拆除,一律不得存在“脏乱差”现象。

    特此通告

     

                 盘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日



    编辑:罗从军  谢吉文(见习)

    责编:易俊

    监制:许波

    总监制:林昌媛

    获取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盘州人民广播电台、盘州电视台、《盘州发布》、《盘州时讯》、抖音-盘州全媒、微博-盘州全媒

    投稿联系电话:3634621 投稿QQ:2160543673   邮箱:pxtv1@126.com

全部评论
延伸阅读
银杏T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