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盘州市人民法院为丹霞镇坪川村腿脚不便村民到村上开庭审理和成功调解一起离婚诉求案件。
原告为婚姻女方陈某,被告为婚姻男方蒋某。两年前,双方通过网上认识了解并结婚,办有结婚证。结婚时男方腿脚已出现疾病,但不严重,还能从事体力劳动。婚后,腿脚疾病不断加重,以致后来无法行走,进出就要人搀扶。女方是后婚,称生活压力大,无法继续与被告生活,故起诉离婚。
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通过陈述,举证等法定程序,原告坚持要离婚,但被告坚持不离。在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宣布休庭调解。后经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达成了协议,同意离婚,并由原告补偿被告6000块钱。
审理和调解现场,丹霞镇坪川村上百村民旁听和观看了庭审,大家也受到不同的启发和教育。
(全媒记者 万文贤 丁伟娜 田春霞 报道)
编辑:罗从军 谢吉文(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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