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第八小学将于2020年9月投入使用,为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结合文笔路(原320国道磷肥厂路段)实际情况,决定在该路段设立交通违法抓拍摄像头和限时单向通行。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设立交通违法抓拍摄像地点:盘州市第八小学大门外、金城明珠小区处
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违法停放
二、限时单向通行时间、路线
限行时间:上午:7:00--8:30;下午:16:30--17:30
单向行驶方向:由顺成路(金城明珠小区)向盘州市第八小学、盘州市第十一中方向行驶(应急救援车辆除外)
三、在文笔路面设立学生步行专用通道,在限时单向通行时间段,严禁任何车辆驶入及占用;其余时间段正常通行。
四、车辆驾驶人、行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0年8月25日零时起实行。
特此通告
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8月25日
来源: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罗从军 刘步
责编:易俊 王曦
监制:许波
总监制:林昌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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