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一煤矿被处罚款128000元
2020-11-03 09:42:02
  • 近日,六盘水市能源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盘县盘南煤业投资有限公司盘县红果镇上纸厂煤矿因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累计被处罚款128000元。

    违法事实1:1101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釆用局部通风机供风未安装备用局部通风机,且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在全风压进风巷道中。以上事实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更的规定,对该矿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9000元(贰万玖仟元)的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2:违反规程串联通风,115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串联进入1101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以上事实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条第五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矿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9000元(贰万玖仟元)的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3:未按规定填绘反映井下实际的釆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示意图、监测监控系统示意图、通风网络图。以上事实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矿作出警告并处罚歉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4:煤矿未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三专”要求,无专职的探防水队伍。以上事实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笫(一)项的规定,对该矿作出警吿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5:煤矿未如实将全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资料录入档案。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矿作出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显示,因该矿矿长、总工、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等人未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存在1101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釆用局部通风机供风未安装备用局部通风机,且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在全风压进风巷道中等违法事实,四人被处以9000-28000元不等罚款。

    来源:六盘水市能源局网站



    编辑:罗从军  刘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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