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教育局印发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
2020-12-15 10:37:11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等文件精神。坚持规范办学全面育人、减负提质科学育人,切实整顿违背教育教学规律乱象、减轻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制定下发《盘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请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遵照执行。



    盘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



    一、要建立健全日常作业监管制度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作业布置与批改的基本规范和检查考核制度,把作业布置与批改作为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明确检查考核要求,让教师教学、学校检查考核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各校要明确监督管理责任和制定相关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合理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作业实施方案,班级各科教师要紧密配合协调,合理布置日常作业。


    二、要"零起点"教学,严禁敷衍教学超纲超进度教学


    各校要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对于新的知识内容一律"零起点"教学,保证课堂教学完整性。


    三、要根据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使用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 APP,学校和教师不得利用手机 App、微信群、QQ群发布学生成绩、排名及布置、收集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手机录音、录像、音频等手段辅助完成作业,不得使用手机上传、发布需要下载、打印、抄做类作业。不得对违纪、个体差异的学生群发相关信息; 不得安排付费查看成绩、花钱讲解试卷相关的 App,切实保障进入校园的 APP安全健康、科学适宜;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切实保护好学生视力健康。避免出现"学校减负、社会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


    四、教师要亲自批改作业,亲自开展教学活动


    教师要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教育学生。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才能真实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严禁让家长、学生代劳,课堂教学活动不得让学生代评代教。


    五、要规范作业量和作业时间


    要根据学生学段合理布置作业,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惩罚性、死记硬背型作业。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学段家庭作业总量不得超过60 分钟,初中家庭作业总量不得超过80分钟。教师要做到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讲评。


    六、要规范家、校、师规范沟通


    学校、班级、教师所建网络性质的各种联络群,必须纳入统一管理不得涉及作业、学习。手机相关软件(QQ、微信)等辅助载体仅限于家、校、师多方通知、沟通、交流联系使用,真正做到家校交流的功用、做好家校交流工作。


    七、要规范教辅资料的使用


    严控滥用教辅资料,需订阅辅助学习资料的必须在省教育厅下发的中小学用书目录选订学生用书,一个学科每个版本推荐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其他教辅资料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学校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和家长统一指定教辅资料的征订。


    八、要确实贯彻落实减负工作建立相关制度


    坚决杜绝教师通过暗示性、协议性、自愿性的变相手段安排 QQ群、微信群等通讯手段及其他 APP性质的作业、直接面向学生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网络抄做作业的行为;坚决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坚决杜绝教师安排家长取代自己批改作业的现象。各学校不得指派家长参加该由教职工完成的事宜,如代替食堂工作、参与任务性的班级活动、打扫教室卫生、布置班级文化、装饰美化演出场所等。学校、班级、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家长捐献财物,如统一规格的绿化物、书籍、手工艺品等。


    九、要教育学生主动独立完成作业、坚持校外体育活动


    教育学生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学习时间,加强自我管理,主动独立完成作业,不敷衍、不抄袭。教育学生要加强体育锻炼,校外体育活动要纳入家庭作业任务。加强家校配合,严格控制学生居家上网时间,自觉保护视力,最大限度减少学生使用电子产品时间。


    十、作业批改规范要求


    (一)正确规范。教师应科学、正确判断作业正误,不得马虎、随意,不得在作业上只批个日期或"阅",不得在记分册上只打个"√"或"x"; 对学生作业统一使用红色字迹的圆珠笔、钢笔或碳素笔批改。


    (二)精细到位。教师应使用规范的批改符号或文字标注出作业错误或不足,让学生明白错在什么地方,便于学生自行改正。"√"或"x"符号标记应对每题或每个重要知识点或作业环节,严禁只在整页书面作业上简单划一两个"√"或"x"。


    (三)恰当评价。教师评价作业应统一采用等级或等级+评语(或积极鼓励的表情符号)的方式进行,评语应写在醒目位置,做到字迹工整,明确具体,既肯定优点,又指出缺点,既给予鼓励,又教给方法。


    (四)做好记录。对一些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应做好记录,科任教师应备有作业问题记录反馈本,以便讲评时更有针对性。


    (五)教师要做到提前备课,有计划的开展教学活动,带案授课、及时批改作业,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不得胁迫、变相胁迫、歧视学生、家长等有损教师形象的语言、行为出现。自觉接受广大家长、媒体、民众的监督。


    教育局师德师风专项督查组将对各中小学校开展减负工作及《盘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学习,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引导全社会共同监督减负工作,对减负工作不力、落实不力、疏于管理、拒不遵循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纳入评优评先和职级晋升考核。


    盘州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 0858-3633046、0858-3125116。


    盘州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0日



    编辑:罗从军  刘步 

    责编:易俊 王曦

    监制:许波

    总监制:侯武

    获取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盘州人民广播电台、盘州电视台、《盘州发布》、《盘州时讯》、抖音-盘州全媒、微博-盘州全媒

    投稿联系电话:3634621 投稿QQ:2160543673   邮箱:pxtv1@126.com

全部评论
延伸阅读
银杏T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