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海镇发布新的老厂道路交通管理公告
2021-01-15 10:10:53
  • 关于竹海镇老厂道路交通管理公告

    为了促进盘州市竹海镇道路交通安全、文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竹海镇实际,就加强竹海镇老厂道路交通管理公告如下:

    一、在竹海镇行政区域内道路上通行的车辆及行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行其道,文明出行,服从交通警察的管理,听从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的现场交通指挥。

    二、全天禁止停车区域:1、(盘新路)老厂林场至竹海镇中心三岔路口(以下简称:三岔口);2、(解放路)竹根水厂至三岔口处。3、竹海镇卫生院十字路口至老厂小学路段。4、竹海镇卫生院路段。5、(文化路)老厂中学门口路段。6、大洞竹海景区内所有道路。

    三、顺向停车区域:1、(沿河路)景观河道路段道路两侧小型车辆顺向停车,轻型车辆以上禁止停车;2、(文化路)老厂中学岔路口往三岔口方向道路左侧顺向停车;3、(民主路)竹海镇政府路段泊车位内顺向停车;4、竹海镇卫生院十字路口往老厂小学路段泊车位内顺向停车;5、其他无禁止停车路段顺向停车,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及行人通行。

    四、限时停车位(停车时间:08:00-18:00):1、(民主路)三岔口至竹海镇政府路段停车位。

    五、单向通行路段:(文化路)老厂中学至三岔口路段为单向通行路段,单行方向:老厂中学往三岔口方向,路段限速20公里/小时。

    六、客运车辆:客运车辆全部停放在老厂客运站内,乘客在客运站内上下车。

    七、凡违法本公告规定的,由盘州市公安局老厂派出所交警中队依法责令整改、予以处罚,或者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八、本公告自2021年1月18日起实行,以往规定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盘州市竹海镇人民政府

    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月15日



    编辑:罗从军  刘步  (实习)刘金

    责编:易俊 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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