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法院以案说法:远亲不如近邻!
2021-05-14 11:10:48
  • 为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5月12日上午,盘州市法院保田人民法庭到当事人所在地保田镇五朋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了原告吕某与被告朱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并当庭宣判。

    原告吕某与被告朱某同为盘州市保田镇五朋村村民,被告朱某于2005年建房,建房的土地与原告的土地相邻,在被告朱某房屋坐向右侧有一条2米宽左右的历史通道,直达原告吕某的土地,原告吕某一直是通过该条历史通道进入土地进行生产。2017年,被告朱某在该通道尽头修建了一堵挡墙,阻断了原告的通行,双方就此产生矛盾。此后,盘州市保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盘州市公安局忠义派出所多次调解,均未调解成功,保田镇人民政府与忠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曾于2019年对被告朱某修建的挡墙予以拆除,拆除后被告不听劝阻,重新修建了挡墙。原告吕某虽多次反映,但均处理未果,故原告诉至盘州市人民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类纠纷在农村地区具有普遍性和指导示范意义,遂决定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让群众亲身体验和参与完整的民事案件审理流程,从而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律水平,助力社会公众建立法律思维。

    庭审中,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希望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但因原被告分歧较大,调解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最后,承办法官进行了当庭宣判。

    休庭期间,盘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静现场结合本案案情向村民讲述了古时“六尺巷”故事,邻里间应相亲相爱、和睦相处,并结合《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在场群众要共同营造和谐友好的寨邻关系。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开展以来,盘州市人民法院以不同方式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将庭审现场搬到了群众家门口,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让到场旁听人员清楚了解到法庭审理的完整流程,促使人民群众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也起到“以案释法”“审理一案纠纷,教育一片群众”的法治宣传效果。

    该村村干部、网格员及当地群众旁听了庭审。

    (全媒记者 刘先荣 报道)



    编辑:罗从军  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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