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19日公布第三批地方民政部门已取缔部分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民政部提示,社会公众如果发现名单中的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的,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时,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请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核实其身份,避免上当受骗;也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
来源:新华社微博、多彩贵州网
编辑:罗从军 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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