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2021-07-23 09:03:02
  • 广大市民朋友:

    为保障我市广大市民生命健康,特此温馨提醒:
    一、免暴露,莫远行。建议不出境、不到疫情重点地区出游。近期有外出旅行计划的市民,请尽量选择空旷、人员较少的户外旅游地。出游前应关注出游地疫情防控措施,尤其是中高风险区疫情防控动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信息,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尽量避开热门景区或错峰出行。
    二、带绿码,好出行。进入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前,应提前准备好“健康码”“行程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配合当地疫情社防人员进行实名登记、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控工作。
    三、不聚集,避传播。进入交通站点、旅游景区(点)、室内场馆、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时主动配合,自觉佩戴口罩,保持1米人际距离。尽量做到不聚会、不聚餐,倡导家庭聚餐聚会每次不超过10人,养成错峰分食就餐、使用公筷公勺的良好习惯。
    四、防护件,要常备。牢记“个人防疫三件套——通风、洗手、戴口罩”,室内每天开窗应不少于2次,每次应不少于30分钟。要勤洗手,做到随时保持手部卫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医院或者出现呼吸道症状时,要自觉佩戴口罩。
    五、有症状,早就医。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进行自我居家隔离观察,或者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医尽量不要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早接种,阻病毒。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流行,接种新冠疫苗是防控新冠疫情最有效的手段。我市已启动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请主动配合辖区摸底登记、预约接种等工作,共同努力建立全民新冠病毒免疫屏障。
    七、强责任,三申报。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好“三个主动申报”制度,即村(居)民向村(居)申报、村(居)向乡(镇、街道)申报;企业职工向企业申报,企业向辖区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机关干部职工向单位申报,单位向辖区乡(镇、街道)申报。
    八、不信谣,不传谣。面对疫情需要冷静与理性,一切信息以官方公布为主。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抵制谣言、科学应对。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打击,绝不姑息。
    市民朋友们,疫情尚未结束,风险依然存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维护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盘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编辑:罗从军  肖蕊

    责编:易俊 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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