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解娅 报道)近日,市民李某某向检察干警送来了一面“尽心尽责、为民服务”的锦旗,感谢盘州市人民检察院为他挽回2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今年5月,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冒用贵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义,对被害人李某某谎称因工程需要租赁钢管、顶托等建筑材料,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赵某某以贵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义与被害人签订租赁合同,先后两次骗取李某某价值20余万元的建筑材料后变卖、逃匿。
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应邀对该案提前介入侦查,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的定性、是否有遗漏犯罪嫌疑人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引导侦查取证书面意见。为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还就追赃挽损问题与侦查人员沟通,向犯罪嫌疑人赵某某释明认罪认罚和退赃退赔是获得从宽处罚的主要量刑情节。最终,赵某某退赔全部诈骗款项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编辑:杨跃波 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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