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记者 邓永长 通讯员 吕明 报道)1月13日晚,刘官街道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时,在辖区内查获一辆从普安县运往本辖区的非法运输燃气车辆,现场查获报废燃气瓶67瓶,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天,刘官街道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时,向群众了解到一商铺准备下午找车到普安县充装燃气运回刘官境内贩卖。随后,刘官街道立即与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部门联系,请求协助开展稽查,并安排刘官街道派出所密切配合,在刘官收费站集中统一行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行动联合执法,设卡仔细稽查过往车辆。
经过几小时的蹲守,当晚20时20分左右,查获了一辆车牌号为贵BHP2XX的小货车非法运输燃气,货箱内共有充满燃气的报废燃气瓶67瓶。执法人员对驾驶员、货主进行现场盘问后,依法将车辆及货物实施了暂扣处理。
目前,该非法运输燃气案件正在处理中。
在此提醒广大民众
燃气属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和存储燃气都要有专业资质,在没有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存储液化气钢瓶,将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编辑:杨跃波 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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