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余振华 报道)近日,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三支队三大队与丹霞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执法巡查,依法督促两户违建业主自行拆除两处修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拆除面积合计250.8平米。
拆除前情况
经核实,被依法拆除的两处临时房(钢架结构),位于G246线K1073+000M右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是当事人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修建。三大队了解情况后立即与丹霞镇人民政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于1月4日共同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拆除中情况
1月7日,三大队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查看违建拆除情况,发现当事人无视通知书内容,未主动拆除违法建筑。三大队随即联系丹霞镇人民政府共同前往现场,执法人员反复讲解房屋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明确告知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该违法建筑不受法律法规保护。经耐心劝导,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和事情的严重性,承诺配合执法人员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拆除后情况
截止1月17日,两起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都已自行拆除完毕。
编辑:杨跃波 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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