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耿爱敏 报道)近日,盘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前成功调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案,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1966年原告张某与裴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被告裴某甲、裴某乙、裴某丙。1997年裴某因病去世。原告于2000年与被告何某甲、何某乙、何某丙、何某丁、何某戊之父何某登记结婚,2018年何某死亡,现原告年事已高,生活困难,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八被告支付赡养费。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认为此类案件调解处理将更有利于双方日后的和睦相处,于是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迟迟不愿退让。承办法官辩法析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被告阐述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最终原告也体谅到子女们生活的不易,没有坚持索要高额赡养费,被告们也认识到了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最终,该案八被告主动提出愿意支付赡养费,自2022年3月起,每月八被告合计支付原告张某赡养费850元。
编辑:杨跃波 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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