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车祸猛于虎!交通事故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公害,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家庭幸福、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近年来,一起起事故、一次次血的教训警示我们,交通参与者的违法行车、不遵规守法、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因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0%以上,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50%以上,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20%以上。面对交通事故高发多发的严峻形势,广大市民只有从我做起、遵章守法,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珍爱生命,安全行车”,才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一、驾驶车辆前、停车后请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经常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制动、转向、电路、油路、车容、车况和防火设备等安全状况良好,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切莫驾驶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二、驾驶人要注意劳逸结合,切勿疲劳驾车。要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不得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三、请勿用货车载客或人货混载,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以及其它不具备营运资格的车辆进行道路运输。四、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超载、超速、违章超车、越线行驶、无证驾驶,驾驶车辆时要精神集中,中速行驶,安全礼让,不强行超车,不开斗气车,在进出主路时,注意观察,不争道抢行。五、请勿酒后驾车,酒后开车不仅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而且造成的后果也很严重。因为饮酒后会刺激并麻痹人的神经,即使是少量饮酒后也绝对不要驾车。六、不乘坐非法营运客车(黑车、摩的)。乘坐客运车辆要选择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有准运资格、质量优良的客运车。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发现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酒后开车或疲劳驾驶、无驾驶证、机动车不具备载客准运资格或有明显质量问题的,不乘坐该车。否则,您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障。七、不乘坐超员客车。如果乘坐,不仅有较大安全风险,而且交警部门会对超员乘客一律实行卸客转运,这样会对您的旅行带来很多不便。八、不搭乘低速货车、农用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等车辆。这类车辆安全系数低、风险高,而且一旦出事,往往车主无赔偿能力,保险公司又不理赔。九、不要带危险品上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高速行驶的车辆一旦发生火灾,后果非常严重,因为车辆空间狭小,乘客难以逃生,这点一定要牢记。十、乘坐小型客车、私家车要主动系好安全带。乘坐二轮摩托车者年龄需在12岁以上,并戴好头盔,在驾驶员身后两腿分开跨坐,不能偏坐或倒坐。十一、乘坐公共电、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不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十二、车辆在行驶中,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不随意开启车门、车厢和车内的应急设施,不向车外抛投物品,不在车内随意走动。十三、车到站后,下车时不可拥挤抢下,在车行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下车,开关车门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下车后,需横穿车行道时,应在确定没有车辆过往后,从车尾部穿行,切不可从车头部贸然通过。十四、严禁驾驶人“飙车炸街”行为,严禁制造噪音扰民。
同时,我们倡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七大文明交通行为”,即:车辆让行人、车辆按序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不乱鸣喇叭、行人车辆各行其道、行人车辆通过十字路口遵守信号灯;自觉摒弃“七大交通陋习”,即:车辆随意变更车道、强超、强会、占用公交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坚决抵制“七大交通违法行为”,即抵制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交通安全事关每个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大家以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做到遵章守法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您有权监督、制止和举报车辆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如发现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飚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您可以当面予以制止,也可以拨打电话110举报。来源: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杨跃波 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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