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条暖心举措!盘州市发布服务业纾困实施方案办理指南
2022-06-30 11:08:02
  •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方便服务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了解政策、享受政策,根据《六盘水市服务业纾困实施方案办理指南》,特制订发布《盘州市服务业纾困实施方案办理指南》,为服务业市场主体提供精准服务。本期发布扶持措施办理指南共计14条,后期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措施出台情况持续更新发布。

    1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1条

    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政策内容:落实国家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兑现方式:即享

    优惠对象: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政策时效: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办理程序: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即可享受

    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税务局  0858-3634223

    市财政局  0858-3638351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2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2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

    政策内容:加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力度,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兑现方式:申即享

    优惠对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政策时效: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办理程序: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即可享受

    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税务局  0858-3634223

    市财政局  0858-3638351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3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3条

    “六税两费”减征政策

    政策内容:2022年至2024年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50%税额减征,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优惠对象: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政策时效: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办理程序: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即可享受

    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税务局  0858-3634223 

    市财政局  0858-3638351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4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4条

    “房土两税”免征政策

    政策内容: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纳税人自用的房产、土地,在2022年度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优惠对象: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纳税人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政策时效:2022年1月1日—202212月31日

    办理程序: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即可享受

    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税务局  0858-3634223

    市财政局  0858-3638351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5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5条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政策内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服务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此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服务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优惠对象:服务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政策时效:2022年1月1日—202212月31日

    办理程序: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即可享受

    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税务局  0858-3634223

    市财政局  0858-3638351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6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6条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政策内容:对符合留抵退税政策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小微企业可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底前可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服务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优惠对象:服务业小微企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服务业企业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政策时效:2022年1月1日—202212月31日

    办理程序: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即可享受

    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税务局  0858-3634223

    市财政局  0858-3638351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7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7条

    税费扣减政策

    政策内容:20251231日前,对符合规定的重点群体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符合规定的重点群体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照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优惠对象: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及企业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政策时效:20221月1日—202512月31日

    办理程序: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即可享受

    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税务局  0858-3634223

    市财政局  0858-3638351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8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8条

    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政策

    政策内容: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2022年度内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优惠对象:服务业中小微企业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政策时效:2022年1月1日—202212月31日

    办理程序: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即可享受

    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税务局  0858-3634223

    市财政局  0858-3638351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9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9条

    失业保险支持政策之一

    政策内容:2022年落实国家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兑现方式:申即享

    优惠对象:服务业大中小微企业

    申请材料:企业账户

    政策时效:2022年1月1日—202212月31日

    办理程序:对提供对公账户的企业,直接发放;对没有提供对公账户的企业,将资金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账户

    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858-2115717

    市税务局             0858-3634223

    市财政局             0858-3638351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失业保险支持政策之二

    政策内容: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实施阶段性失业保险费缓缴政策,经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相应的失业保险费。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优惠对象:服务业大中小微企业

    申请材料:缓缴申请

    时效2022年1月1日—202212月31日

    办理程序:企业申请→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审核→享受政策

    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858-2115717

    市财政             0858-3638351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10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10条

    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政策内容:聚焦以旅游产业化为核心的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支持文化旅游、“一老一小”康养计划等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支持服务业企业稳定岗位、吸纳就业。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优惠对象:文化旅游、“一老一小”康养计划等服务业企业

    补贴标准:急需紧缺工种类初级工、中级工培训每人每天130元,高级工培训每人每天150元;一类工种初级工、中级工培训每人每天120元,高级工培训每人每天140元;二类工种初级工、中级工培训每人每天110元,高级工培训每人每天130元;三类工种初级工、中级工培训每人每天100元,高级工培训每人每天120元。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按三类初级工补贴标准的70%执行。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享受补贴最长不超过20天,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享受补贴时长最长不超过40按照企业职工取证人数进行补贴。

    申请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

    政策时效:2022年1月1日—202212月31日

    办理程序:企业向属地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局)申请→提交资料→经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按要求开展培训

    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858-3839439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11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11条

    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支持政策

    政策内容:加大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支持力度,对新入统的企业每户给予10万元奖补。盘州市本级财政对新入规入统企业(含个体)按三个档次给予奖补:入库标准2000万元的企业(含个体)每入库一户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入库标准1000万元的企业(含个体)每入库一户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补,入库标准500万元、200万元的企业(含个体)每入库一户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优惠对象: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政策时效: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办理程序:进入统计库即可享受,无需办理

    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发展改革局     0858-3696276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858-3106583、0858-3106602

    市财政局         0858-3638740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12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12条

    房租减免政策

    政策内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承租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兑现方式:申即享

    优惠对象: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申请材料:国有房屋所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梳理好减租资产和承租户清单,对于现有材料能够证明其符合减租政策的租户,应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直接予以减免流程。对于现有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减租政策的租户,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手续,加快办理进度。

    政策时效: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办理程序:国有房屋所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办理,公开受理方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主动执行减租政策,优化办理流程

    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858-3106599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0858-3632164

    市财政局           0858-3638904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13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13条

    核酸检测按省、市规定补贴支持

    政策内容:严格落实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行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疫防办发电〔2022〕24号)要求,对餐饮、零售、住宿、旅游、交通场站、邮政快递等行业重点人员开展定期核酸抽样检测。按省、市规定补贴支持。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优惠对象:餐饮、零售、住宿、旅游、交通场站、邮政快递等服务业企业

    政策时效: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申请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检测机构开具的检测费用票据、核酸检测员工名单

    办理时限: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末集中受理企业申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所需资金报行业审批部门,再由市政府审批,财政部门根据市政府意见按程序拨付。

    办理程序:行业主管部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宣传政策→企业凭申请材料到行业主管部门申报补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结果报市政府审批→财政部门根据市政府意见拨付→行政审批部门兑付资金→通知企业

    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局     0858-3633553

    市市场监管局     0858-363775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858-3106583

    市文广电旅游局 0858-3385006

    市交通运输局     0858-3637640

    市财政局         0858-3638784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14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14条

    暂退保证金政策

    政策内容: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保证金退还政策,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优惠对象:旅行社企业

    申请材料:《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目前质保金存款金额证明》

    政策时效:2022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

    办理程序:旅行社提出申请→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核→通知企业

    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文广电旅游局  0858-3385006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编辑:杨跃波  肖蕊  

    责编:朱雯 许丹 

    监制:邹勋 许波

    总监制: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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