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范艺蝾 报道)近日,盘州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巡回审理为依托,借助乡村赶集日,快审、快判一批涉交通运输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对群众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此次共对3件3人涉危险驾驶罪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其中袁某某、车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彭某某明知其不具有从事旅客运输营运资格,而擅自驾驶其所有的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有偿运送学生,其驾驶的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实际载客19人,属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
经盘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缓刑、拘役一个月至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至4000元不等。响水镇部分乡镇、村居干部,人民群众200余人在现场旁听了庭审。
编辑:杨跃波 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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