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盘州市2022年跨省务工交通补贴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稳就业保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盘州市针对2022年新跨省务工劳动力给予一定标准的交通补贴鼓励稳定就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及时联系村居提交资料申请。
一是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盘州市户籍的2022年转移到贵州省以外地区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往年已享受过赴省外务工交通补贴的人员不能再次申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6)。补贴标准:500元/人。二是农村劳动力:盘州市户籍的2022年转移到贵州省以外地区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农村劳动力(含一般户劳动力)(以往年度已享受过赴省外务工交通补贴的人员不能再次申请)。补贴标准:100元/人。(一)盘州市劳动力2022年转移到贵州省以外地区稳定就业交通补贴申请书(见附件1,可由村居或家人代填)1.劳动力与省外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需为2022年1月以后,且申报时已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2.省外用工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证明新跨省务工日期为2022年1月以后,且出具证明时已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就业证明必须用文件所附模板(附件4),且村居需出具就业情况核查证明(附件5)。提供申请人第三代社保卡;若本人未办理第三代社保卡的,提交家人第三代社保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明与本人关系。具体格式为“本人申请交通补贴,因未办理第三代社保卡,请将补贴拨付至该账号,该账号属于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所有,该账号户名:XXX”。由村居干部以村为单位收集符合条件人员申报资料——报各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初审——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局)最终审核——公示——补贴发放到提供的银行卡号上。符合条件的跨省务工农村劳动力,可及时联系户籍所在地村居提交资料申请。盘州市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0858-3639916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1日
编辑:杨跃波 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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