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镇市1例阳性人员情况通报
2022-11-02 14:39:13
  • 关于清镇市1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


    2022年11月2日,清镇市重点人员风险监测中发现1名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接到报告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部署,果断采取处置措施。目前,流调溯源、核酸筛查、隔离观察、环境消杀等应急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

    无症状感染者,男,41岁,系清镇市贵化铁路货场卸货工人。

    10月27日至30日其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1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异常,11月2日经贵阳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立即闭环转运至贵州省将军山医院集中隔离治疗;11月2日9时20分经省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10月25日以来,轨迹主要涉及清镇市贵化铁路货场及贵州鑫佑程有限公司宿舍、贵州鑫佑程有限公司核酸采样点、清镇市暗流镇鼓钟村。

    请10月25日以来与该名感染者行程出现交集的群众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为落实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群众持续关注官方消息,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做好个人防控责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防护措施,出入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场所码,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贵阳市、贵安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1月2日      


    清镇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人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形势,为有效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紧急寻人通告如下:
    1.2022年10月30日12时50分至11月1日6时期间在清镇市暗流镇鼓钟村长槽组参加葬礼的人员,必须立即向清镇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报备,同时规范佩戴口罩,不去人群聚集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立即点对点回到现住所等待进一步通知。
    2.请广大市民朋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加强自我防护,积极配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因未及时报备或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备电话:82572650(清镇市综治中心)
                  82750299(暗流镇综治中心)

    清镇市疫情防控      

    现场处置指挥部      

    2022年11月2日      


    关于对清镇市部分区域实行

    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11月2日)


    根据贵阳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省市联动指挥部工作安排,清镇市将于2022年11月2日在青龙山街道、巢凤街道、滨湖街道辖区内开展核酸检测。为确保核酸检测工作有序进行,清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上述区域内所有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11月2日上午07:00至中午12:00,清镇市部分区域(青龙山街道、巢凤街道、滨湖街道)所有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二、交通管制期间,所有单位、企业、村居、停车场、小区物管等要积极支持配合交通静默管理工作。
    三、交通临时管制期间,除疫情防控、城市运行保障、应急处置、紧急就医等特殊应急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
    四、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交通管制措施,逃避卡口盘问检查、强行闯关冲卡等行为,一律严格依法从重从快处置。
    五、核酸检测结束后,迅速有序恢复生产生活、学校正常上下学、单位正常上下班。

    清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1月1日      


    关于11月2日在清镇市部分区域

    开展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清镇市当前疫情防控实际,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清镇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11月2日在清镇市部分区域内开展一轮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区域和时间
    (一)检测区域:青龙山街道、巢凤街道、滨湖街道、职教城院校及城区寄宿制学校;
    (二)检测时间:上午7:00至中午12:00。
    二、检测人群
    检测区域内全体人群(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检测要求
    (一)广大市民朋友参加核酸采样时应规范佩戴口罩,以家庭为单位,每次排队不超过5个家庭,每个家庭保持5米以上距离,不聚众交谈,防止交叉传播风险。
    (二)核酸采样检测时,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不参与采样检测,但须向乡(镇、街道)和村(居)报备。
    (三)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不在村(居)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应主动告知村(居)或现场工作人员,并按照属地的安排进行核酸采样。因高龄、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不能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家属可提前向村(居)报备,由工作人员进行上门采样。
    (四)核酸检测期间,广大市民群众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履行个人义务,居家等候,按照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安排,主动配合核酸采样。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清镇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清镇市疫情防控      

    现场处置指挥部      

    2022年11月1日      

    来源:贵州改革



    编辑:杨跃波  肖蕊  

    责编:朱雯  刘庚

    监制:邹勋 许波

    总监制: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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