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省外来(返)六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温馨提示
2022-11-07 16:38:17
  • 为切实做好省外入六人员健康监测,做到“早发现、快处置、防外溢”,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省外部分地区入黔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黔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6号)要求,对省外来(返)六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措施温馨提示如下:

    一、所有省外入六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入六。

    二、对7天内有新疆、内蒙古、青海、甘肃等旅居史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1次抗原检测”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和全程闭环管理。

    三、对7天内有西藏,福建福州市,广东广州市、汕头市、茂名市、深圳市、佛山市、梅州市,湖南邵阳市、株洲市、永州市、怀化市,湖北武汉市,陕西西安市,山西大同市、忻州市,黑龙江绥化市、黑河市,河南郑州市,河北石家庄市、廊坊市、沧州市、秦皇岛市,山东枣庄市、青岛市、淄博市,重庆沙坪坝区、大足区,云南德宏州,四川绵阳市和南充市等旅居史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健康管理措施

    四、除中高风险区和疫情严重地区外,其他省外入六人员,实行“三天三检”管理。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7日起实施,其余管理措施仍按照我省疫情防控现行政策执行。防控措施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及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六盘水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1月7日



    编辑:杨跃波  肖蕊  

    责编:朱雯  刘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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