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为什么要禁止露天焚烧吗?
2022-12-09 09:51:26
  • 您知道为什么要禁止露天焚烧吗?

    露天焚烧的危害:

    01污染大气环境

    农作物秸秆、枯枝树叶、草皮、垃圾可燃物中含有氮、磷、钾、碳、氢元素及有机硫等。因露天焚烧属于低温焚烧、不完全燃烧,其烟气中含有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悬浮颗粒等,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

    02危害身体健康

    露天散烧产生的烟雾中含有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碳化硫、氮氧化物、悬浮颗粒等物质。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大量烟雾对中老年和儿童及患有呼吸道疾病的人会造成很大影响。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结合造成人体缺氧,轻度表现为头痛眩晕、心悸、恶心、呕吐、四肢无力,甚至出现短暂的昏厥,中毒时间稍长可出现虚脱或昏迷,重者出现深度昏迷,各种反射消失,大小便失禁,四肢厥冷,血压下降,呼吸急促,会很快死亡。氮氧化物中的一氧化氮无色无味,与血红蛋白的结合能力比一氧化炭还强,吸入后更容易造成人体缺氧。二氧化氮的毒性比一氧化氮毒高4-5倍。氮氧化物不断侵入人体,到达细支气管及肺泡,刺激肺泡组织,引起肺水肿,严重者还可能发展为肺癌。氮氧化物还会破坏皮肤,使人容颜衰老。二氧化硫会损伤人体呼吸道、致癌、心脏血管系统,造成胎儿先天畸形等。露天焚烧垃圾会产生二噁英,达到一定浓度有可能导致肺癌,如果孕妇在长期在空气中含二噁英的环境下生活,可能引发流产或胎儿畸形。

    03影响交通安全

    露天焚烧形成大量的烟雾,使空气中能见度大大降低,可见范围降低,严重影响驾驶人员视线,干扰了正常的交通运输。在交通干线两侧和机场附近,这种影响尤为突出。

    04引发火灾

    露天焚烧秸秆及其他垃圾,烧草皮灰等行为,在大风和干燥天气,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可能引发森林火灾,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将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05破坏土壤结构

    农作物秸秆中不仅含有大量纤维素、木质素,还含有一定数量粗蛋白、粗脂肪、磷、钾等营养成分和许多微量元素。在田间焚烧农作物秸秆,仅能利用所含钾的40%,其余氮、磷、有机质和热能则全部损失,而且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虽然能够杀死部分有害昆虫卵,但也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

    露天焚烧是违法行为!

    所以

    禁止露天焚烧人人有责

    法律法规

    一、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三、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四、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草皮等,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对在露天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六、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草皮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七、对在露天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八、对在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附近焚烧秸秆、垃圾、草皮等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第2项的规定,以“违反规定使用明火”处警高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八、对焚烧秸秆、垃圾、草皮等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2项的规定,以“过失引起火灾”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此,我们倡议:

    同参与

    共守护

    1.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的严重危害。

    2.积极响应政策号召。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不在背街小巷、路边焚烧垃圾,并及时劝阻身边的露天焚烧行为。

    3.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点一把火、不烧一分田、不冒一处烟。

    4.垃圾分类入箱。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的尽量回收后资源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应分类投放到垃圾箱(桶),不将烟头、热灰等投入垃圾箱(桶),不露天焚烧垃圾。

    5.秸秆综合利用。做到资源不浪费,变废为宝我带头。

    秸秆综合利用的路径有:

    机械化秸秆还田         过腹还田 

    培育食用菌             制取沼气

    用做工业原料           用于生物质发电

    来源:凉都环保



    编辑:杨跃波  肖蕊  

    责编:朱雯  刘庚

    监制:邹勋 许波

    总监制: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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